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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一法:未入住房屋水管漏水淹邻居,业主和物业谁担责?



法律咨询:律师您好。老张购置新房后一直未装修入住。一日管道井里的房屋水阀被人擅自开启,由于老张在进行水电改造时,厨房水管接口处未安阀门,导致水流持续喷出,楼下邻居家多处渗水、漏水。未入住房屋水管漏水淹了邻居,业主和物业谁担责?


律师解答:二者均有过错,按比例赔偿。本案中,业主老张在进行水电改造过程中,厨房水管接口处漏安阀门,未尽到业主的安全管理义务,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有过错;物业公司对位于公共区域的水暖井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,亦存在疏漏。二者应当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。 
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: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,妥善维修、养护、清洁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,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,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、财产安全。 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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